高处作业环境之风力、温度、照明、季节性安全管理
在高处作业中,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既关系到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周围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高处作业中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需得到高度重视与有效实施。
一、现场作业环境基本要求:现场风力的规定;现场照明的要求;季节性的规定。
(一)现场风力的规定
1 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无具体的作业现场风力要求。
2 根据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
3 根据GB23525-2009《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风力大于4级,严禁悬吊作业、电动吊篮作业、拆除作业。
(二)现场温度的规定
1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平均气温≤5℃C的作业环境禁止从事上述高处作业。
2 根据《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23525-2009)要求,作业环境气温>35°C时,严禁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悬吊作业。
3 高处作业时接触冷水的温度要求是温度等于或低于12℃时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三)现场照明的要求
1.一般白天,在自然光视物清晰的条件下,依赖自然光,在阴天及夜间则由人工照明采光作为补充和代替。
2 人工照明设置规定:
①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②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规定、按不同的环境条件选用:
a.正常湿度的一般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b.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以及室外露天,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c.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d.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e.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f.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③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④照明器县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县和器材
⑤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且方案应有负荷计算、灯具选型、平面布置圆、接线系统图等。
(四)季节性的规定
1.雨季施工措施
(1)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库房是否漏雨,各种施工机具是否盖好或垫高。做好现场排水系统,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出场外,确保主要运输道路的畅通,必要时在路面加铺防滑材料。
(3)对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现场雨水有组织排放和道路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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