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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地区关于制冷证复审相关内容解读?

2025-05-30 云南教育安全培训网 7

2025年云南地区关于制冷证复审相关内容解读?

制冷证,全称为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分为制冷与空调作业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两个操作项目。

制冷与空调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因此,对制冷和空调操作人员也有严格的要求,根据特种作业从业的有关规定,从事制冷与空调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书才能合法工作。


制冷与空调作业分类

制冷与空调作业分为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两类。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指对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制冷操作证证书性质

制冷工操作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3年一审,6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实操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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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全国哪个地方,制冷证考试都是由当地应急管理局主办的,而报名和培训则委托给定点学校;制冷操作证和制冷职业资格证发证部门不接受个人报名,可以到相关部门批准培训学校或机构报名;经过报名并参加培训后,参加考试。报名详询顾老师:15096697458(微信同号)


制冷操作证取证流程

要想考取制冷工证书,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准备,同时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以下是考取制冷工证书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1、报名需要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照片白底、个人健康承诺书、申请表。

2、培训安排:每天都可报名,每月最少一批考试,在我校报名后会给学员注册学习平台,学员先进行线上培训和练题,然后等着安排实名认证和考试,考试前必须按照要求刷完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学时课程。

3、考试形式:本人参考、单人单桌、理论实操均为机考,及格分为80分。考试简单,正常只要识字并且来参加培训考试都能过,如果考不过安排补考。

4、考试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发放)。


特别强调提示:特种操作理论考试没有免考包过,或者替考、抄答案等形式,考试一人一桌,考题随机抽取,每人不同,全程监控录像,请勿轻信他人蛊惑,上当受骗!


制冷操作证复审要考试吗?

是需要考试。制冷与空调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复审是需要考试的,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复审考什么?

制冷与空调证新取时需要考理论和实践操作,而复审只需考理论知识,80分及格。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电子照片、无事故证明、个人健康承诺书。


多久才下证?

一般考试合格之后,是7-14天左右可以下载电子证书。


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注意的事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1.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3.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6.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1.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2.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3.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4.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1.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2.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3.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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