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屏边粮油购销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属国资局直管的一级国有企业,主要经营:粮油收购、销售、储备,日用百货零售,碾米加工,饲料加工、销售。因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
1、能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并完成相关报表、缴纳税费工作;2、精通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待遇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费用)。2、试用期满,能完成基础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待遇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费用)。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司报县国资局批准后方可转正,工资依据县国资局核准的岗位工资核算,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其他职工同等福利待遇。3、试用期满,如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提供促进公司发展重要财务决策,考核合格的公司报县国资局批准后方可转正,工资依据县国资局核准的岗位工资核算,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其他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七、不予报名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4、年龄30周岁及以下,性别:男女不限,身心健康;(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0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屏边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玉屏粮点);
(3)报名材料:个人及工作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考核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10日考核流程:公司考核小组在考核期间,通知报名人员到考核地点,进行专业和技能、计算机办公、车辆使用测试。由于时间紧迫,公司采用先报名者先考核程序执行。(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上述流程检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
陆超:13577302481
座机:0873-3225356